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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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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06-09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8号,简称:明电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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