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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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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11-02 15:38: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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