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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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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06-28 17:29:00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 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 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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