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发票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发票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8-11-03 10:47:00
信息简介: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做好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发票印制管理 工作的通知》 (国税征函[1998]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