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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东北电力集团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企业实施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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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8-11-09 10:46:00
信息简介: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各市(地、州、盟)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1998]134号,附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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