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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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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7-05 10:57:00
信息简介: 市教育局、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财综字[200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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