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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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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8-02-13 09:05:00
信息简介: 各区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宇[1997]1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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