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5-10-18 17:25:00
信息简介: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明电[2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