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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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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2-25 17:21:00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企业清算的自查期限为2002年3月1日至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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