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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经贸委、湖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沙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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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05-25 14:27:00
信息简介: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经委、财政局、外汇管理支局,各隶属海关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 发(钢材“以产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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