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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个人从事猪肉零售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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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11-02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个人从事猪肉零售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粤地函〔1999〕531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贯彻意见:  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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