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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你市对个人非营业用的房屋用地继续征收土地使用费应予纠正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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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89-07-21 00:00:00
信息简介: 据了解,你市政府批复规定:“对暂缓开征土地使用税的个人自有自用非营业用房屋用地,继续由市土地费征收管理所收取土地使用费。” 省局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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