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车船使用税纳(免)税标志保管使用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车船使用税纳(免)税标志保管使用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87-04-23 00:00:00
信息简介: 为了做好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现将车船使用税的纳(免)税标志的领发、保管、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局制发的汽车、大中型拖拉机和摩托车纳(免)税标志,统一由地、市税务局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