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广东省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营企业经营运输业务所使用的船舶只征收吨税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广东省税务局转发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外合营企业经营运输业务所使用的船舶只征收吨税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86-04-14 00:00:00
信息简介: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外字第077号《关于对中外合营企业经营运输业务所使用的船舶只征吨税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我国内企业(不包括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