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4-01-20 10:11:00
信息简介: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分公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