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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广告业务收入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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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0-04-11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广告收入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0]92号)转发给你们。凡在我市从事广告业务的新闻单位(含驻深新闻单位)和从事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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