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93号文件精神,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
检查工作全面展开。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省局制定一套6张统计表,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执法检查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填报。为实事求是地填好各种表格,再重申明
确以下几点:
1.统计起止时限。①.执法人员按现在岗人员统计;②.执法行为自查自纠从
1997年8月1日至今年7月30日;③.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涉税件以1998
年7月10日前仍在执行的为检查清理对象,涉税额计算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准。
2.为真实准确地填表,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类项目细化统计表。
3.表内数据要注意相互间的逻辑关系。汇总时要认真审查。
4.各种表由市局汇总,于1998年8月30日前连同执法检查总结和查出问
题梳辫子材料一并报省局。
5.具体填表要求按各种表备注所注明的填写。仍有不清楚的可随时与省局联系。
附: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一)(略)
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二)(略)
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三)(略)
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四)(略)
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五)(略)
全省地税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清理涉税文件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