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即国
税发[1997]1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市局和省直属征收局要按通知要求
的内容,在1998年度选择1--2个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较好的县(市、区。分局)
进行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规范化管理的途径。各市的
试点情况及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总结各地的经验,在
全省范围内推广,以推进全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
[1997]195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