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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和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8-01-16    文件号: 冀地税发[1998]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局《关于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和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和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
的意见

  为全面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更好地在涉外税收工作中贯彻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努力实现涉外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补充意见》(即国税发[1997]171
号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最近几年,随着我省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涉
外税收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件下发后,全省各级
地税机关一手抓机构和制度建设,一手抓涉外税收收入,紧紧围绕涉外税收征管改革
开展工作,推动了涉外税收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涉外税收工作正逐步走向正规。
但是,由于地税机关涉外税务管理起步较晚,人员较新,对涉外企业的管理有不到位
的现象,再加上地税涉外税种小,各地对涉外税收的认识还有些不足。随着我省政治、
经济形势的发展,招商引资力度的逐步加大,涉外税收将是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税收
增长点,涉外税收收入占全省工商税收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外事无小事,外税无小
税。各级地税机关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涉外税收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努力培植涉外税源,积极研究涉外税收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尽早建立一套更加现代化、
科学化、规范化的涉外税收征管制度,把涉外税收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省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家税务
总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我省的税收征管改革方案,适应国际税收管理的要求,充分利
用现有的征管办法和措施,全方位推进和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一整套科学、
规范、高效、可操作性强的涉外税收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涉外税收征管水平。
  我省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
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各地在涉外税收征管改革过程
中,从征管模式的具体操作到配套措施的落实,从使用的业务流程方案到配套的表证
单书,既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和我省规范化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涉外税收的特点。
涉外税收征管改革要与内税同步进行。
  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
  (一)强化涉外税收征管职能。
  1、省以下地税局是涉外税收的基层征收单位,实施独立的征收管理。户数多、
税源大的县(市),可成立专门的外税机构。没有成立专门外税机构的,可将涉外税
收征收业务交由内税的基层征收单位办理,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业务和日常检查
业务由上一级地税机关的涉外税收机构负责。
  2、合理设置外税申报厅。建立外税申报厅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是集中征收
的体现。各地要因地制宜,或单独建立外税申报厅,或与当地直属征收分局共用一个
征收厅。但共用一个征收厅的要单独设置涉外税收窗口,负责涉外企业的申报、纳税
及有关服务。
  3、各级涉外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应设置征收部位、管理部位和检查部位,明确
和规范各部位的具体职能、职责,制定各部位相应的工作规程及操作运行程序。各部
位要相互协调和制约,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新型征管体系。
  (二)推行多样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提高纳税申报率。
  为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现将纳税申报方式规范为三种:上门申报、邮寄申
报和电子申报。在现阶段以上门申报方式为主,积极进行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的试点
工作。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要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这是纳税
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表现,也是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纳税申报率和申报质量,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验评估。1998年的自行申
报率,企业要达到98%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率要达到95%以上。对不按期申报
的纳税人,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管理,完善基础制度建设。
  税务管理涉及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各地在涉外税收征管改革中要从规范管理入手,
切实抓好征管基础工作。一是规范档案管理。全省涉外企业税收资料实行双档制,要
建立完整的税源册籍和传递手续,资料要规范,内容要统一。二是加强登记管理。按
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普查、验证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准确掌握纳税户数、
税源变化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加强和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核安纳税户数,
防止漏征漏管。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建立严格的发票领、用、存、核、查制度,大力
推广以票管税。四是实行大户备案制度。为准确掌握税源,各市对年纳地方涉外税收
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上年基数和当年新增户数为准)的税收基本情况要按季上报
省局备案核查。
  (四)强化日常检查,积极开展反避税工作。
  针对涉外税务检查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各级涉外税务机关要充实政治
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做好涉外税收日常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涉外
税收征管改革中的作用,选案逐步由人机结合方式向计算机科学选案方式过渡,最大
限度地避免对涉外企业检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各种检查资料、文书、立案的
证据、手续等要完整、清楚、准确,妥善保管。
  要积极研究对策,开展卓有成效的反避税工作。一是要积极主动地、多渠道地拓
宽国际信息来源,加强同有关部门联系,掌握各种涉税信息。二是要确定一定数量或
比例的企业进行反避税调查,积极研究对策。三是逐步完善反避税工作规程,运用先
进、有效的方法,扎实地开展反避税工作。
  四、加强领导,搞好宣传,确保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涉外税收工作有其特殊性。为确保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地税机关
要加强对涉外税收工作的重视与领导,把涉外税收征管改革列入议事日程,与内税改
革一起研究部署,针对涉外税收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认真加以解
决。各市凡力量不足的要抓紧配备适合工作需要的外税人员。为进一步优化治税环境,
对内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涉外税收人员素质,对外要积极宣传涉外税收各项政策,
主动加强与财政、国税、公安、工商、边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
切实把涉外税收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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