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7-12-16 文件号: 冀国税外发[1997]5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对1
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冀国税外发[1997]40号)的贯彻实施,组织好宣传、
培训、辅导工作,使所辖企业和各级涉外税务干部深入了解管理办法、工作规程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地应把汇算清缴工作和年度检查分开进行,以保证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如
期完成。做到企业自行申报、计算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属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外国税额扣除及应补、退税额,并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款。
三、各市涉外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