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 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3月14日 财税字[1997]45号
(正文略)
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2月19日 国发[1997]5号 (正文略)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