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12-23 ] zmo税务信息网
各市地方税务局:zmo税务信息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58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zmo税务信息网
一、加强税法宣传,搞好纳税服务zmo税务信息网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有关税费政策,提高纳税人的认知度。基层地税机关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纳税辅导等方式,使外资企业尽快熟悉政策,掌握计算方法、申报方式和缴纳程序,保证征收工作顺利开展。zmo税务信息网
二、做好纳税辅导工作zmo税务信息网
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辅导工作,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涉外纳税人,要通过“双定户定额管理软件”重新核定定额。zmo税务信息网
三、加强税收会统核算工作zmo税务信息网
自2011年1月1日起,各级在税收会计核算中,要准确反映出外资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数据。zmo税务信息网
四、摸清税源状况,加强征收管理zmo税务信息网
各级地税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联系,获取税源信息,建立外资企业税源数据库,并进行分析比对,对重点税源实行动态管理。zmo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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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zmo税务信息网
国税函〔2010〕587号 2010.11.29zmo税务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zmo税务信息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为做好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zmo税务信息网
一、 充分认识改革意义,做好贯彻落实工作zmo税务信息网
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符合税制改革总体方向,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各地要充分认识将外资企业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确保此项政策贯彻落实。zmo税务信息网
二、 加强宣传解释,搞好纳税服务zmo税务信息网
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一项重要而全新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现行政策和征管规定,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zmo税务信息网
三、 摸清税源,规范管理zmo税务信息网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主动和国家税务局、工商管理局和主管外商投资的商务厅(局)等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利用各部门掌握的外资企业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纳税事项的确认工作,包括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地点、适用税率等事项的确认,做好税源管理和纳税鉴定工作。各地还要根据本地区征管实际情况,规范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及时调整和完善税收征管系统,确保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工作顺利施行。zmo税务信息网
对征管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zmo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