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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有关事项通告
颁布日期:2011-06-08    文件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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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2011.3.1ovG税务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冀政函〔2008〕第9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2〕第14)以及《关于划转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0]1)规定,我省自20103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ovG税务信息网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耕地占用税、契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ovG税务信息网


  二、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ovG税务信息网


  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契税。ovG税务信息网


  三、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ovG税务信息网


  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或者核定的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征收。ovG税务信息网


  四、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按照省政府核定的各县(市、区)适用税额执行。ovG税务信息网


  我省契税税率为4%;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3%,目前,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减半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ovG税务信息网


  五、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ovG税务信息网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ovG税务信息网


  六、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税款。ovG税务信息网


  契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ovG税务信息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免征;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免征;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免征或者减征;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ovG税务信息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ovG税务信息网


  八、申报耕地占用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在用地申请获得批准后的30日内,向与批准其占用耕地的土地管理机关同级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报。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占用耕地的,其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手续由省级征收机关办理。ovG税务信息网


  申报契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报。其减免税计税金额不足5000万元的,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计税金额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由设区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计税金额1亿元以上(1亿元)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ovG税务信息网


  九、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ovG税务信息网


  纳税人已缴纳契税,但未履行所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申请退税的,经征收机关审核确认后,准予退税。ovG税务信息网


  十、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ovG税务信息网


  十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ovG税务信息网


  特此通告ovG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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