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霸州市友邦家具有限公司申请提前退税的请示》(廊国税发〔2009〕1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霸州市友邦家具有限公司是你市的一户生产企业,2007年8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2009年5月发生第一笔出口业务。该公司2009年5月至2009年10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721万元,其中出口收入1369万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0.33%,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霸州市友邦家具有限公司自2009年11月所属期开始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