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高碑店市福润德皮具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税的请示》(保国税发〔2009〕1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高碑店市福润德皮具有限责任公司是你市的一户生产企业,2008年10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并发生第一笔出口业务。该公司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90万元,其中出口收入590万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5.51%,符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6〕137号)第一条规定,省局同意高碑店市福润德皮具有限责任公司自2009年10月所属期开始按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