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8-12-03    文件号: 冀地税函[2008]22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9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一段时间,有税务机关反映,在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真伪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4条的规定:“发票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执行中一般都是由发票监制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真伪的鉴定。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二、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