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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今年六月征期后关闭电话申报系统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8-05-06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8]206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申报数据的质量,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决定,今年6月征期过后,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电话申报方式,关闭电话报税系统。原实行电话申报方式的纳税人自愿选择其他申报方式。

为保证电话申报系统的平稳关闭,各基层国税机关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今年5、6月两个征期作为过渡期仍可继续使用电话申报方式,同时省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相关纳税人电话申报系统关闭的时间和原因,积极引导其选用网上申报、代理申报或进厅申报。对于仍愿使用电话申报系统的纳税人,要逐户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避免因关闭电话申报系统造成负面影响。

二、各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电话申报方式转换和对纳税人的申报辅导工作,办税服务厅要设专人进行值班和疏导,避免关闭系统后征期内造成办税服务厅过于拥挤的现象,保证取消电话申报方式后整体申报工作的平稳进行。

遇有重要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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