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科技部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180号)要求,为抓紧做好我省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内容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以下几点要求严把项目质量关:
1、切实把握国家重点新产品要求的七条优先支持范围和不支持范围;
2、申报项目产品为国内首次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3、项目产品技术水平高,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性能;
4、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技术产权清晰,无异议;
5、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
二、 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2008)》,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帮助企业组织材料,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2008年必备材料中新增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年内有效。
2、2008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5份和电子申报材料1份。
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和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
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8版)》录入,按规定格式导出,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并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书面申报表必须通过申报软件,用A4纸打印,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3、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辅助附加材料,附加材料要按照《申报指南》所列顺序装订。封页和材料清单应采用《申报指南》中附件二和附件七的样式,其中,封页仅填写产品名称及型号、申报单位名称两项;材料清单顺序要与材料实际装订顺序一致。
书面申报材料采用简易线装,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页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不要采用其它坚硬的材料。
三、各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对报送2008年新产品计划项目择优排序后,按报送排序编号,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于5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杨 玲 0311-85829164
附件: 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项目汇总表
报送地市科技局(盖章): 报送项目数:
序号产品名称及型号申报单位名称技术领域产业领域鉴定组织
单 位鉴定
水平鉴定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