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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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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7-01-23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6)财税字第78号文件《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继续对宣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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