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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03-06    文件号: 石国税发[2007]19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要求成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市局成立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彦平
副组长:齐凤瑞 张博
成员:陈福财 袁西军 岳平子 王建中
李成聚 苌少沛 王兰刚 王红卫
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王辉、董西娟、彭恩民、郭绪明、蔡建、王燕石组成,王辉同志兼主任。具体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成立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发现税收政策制定、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反馈。各单位每年5月和9月分别上报至少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9月上报1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此项工作列为市局2007年重点考核项目之一。
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程序
1.各级政策业务部门发现税收政策制定、执行存有《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及时向同级法规部门反馈。
2.法规部门接到各业务部门反馈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后,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提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专题会议。
3.法规部门将专题会议内容进行整理,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间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等形式上报市局法规处。
各级政策业务部门有需要请示上级明确答复的问题,在按现行公文规定的程序格式请示上报的同时,将有关文件同时抄送同级法规部门。法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策业务部门研究解决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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