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稽查局:
现将《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数据管理应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数据管理应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提高数据监控、分析应用水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和省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数据管理指导思想
树立“数据质量至上,数据应用第一”的数据管理理想,进一步规范系统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数据运行质量。建立健全“数据分级监控,业务归口管理”的运行机制,强化数据应用分析,为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数据支付。
二、数据管理组织形式
根据省局对数据处理中心的组织要求,依据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构成、岗位职责,数据处理中心以“固定人员+松散人员”相结合起来的方式组成,固定人员为数据处理中心成员,松散人员为各相关业务科室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归口业务的业务指导,运行维护、数据应用等工作。
三、数据管理方式
1.通过建立数据质量监控系统,提高综合征管系统数据质量。
2.通过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提高综合征管系统运行效率。
3.通过建立征管质量数据发布机制,促进基础征管质量。
4.通过解决各部门提出的业务需求,为数据应用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5.通过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提高人员操作技能、数据应用水平。
四、数据管理部门分工
综合征管数据按照综合征管系统的业务划分采取归口管理的方式,各部门职责主要包括归口业务在综合征管系统的运行指导、数据的质量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发布等。
(一)政策法规部门
1.税收法制的管理;
2.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的管理;
3.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二)税政部门
1.纳税人的税种鉴定管理;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3.其他税务认定(社会福利企业纳税人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等)的管理;
4.对增值税、消费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管理;
5.抄税、报税、认证业务的管理;
6.增值税减免退抵税管理;
7.增值税行业税负的管理及预警值的设定;
8.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存的管理;
9.内资企业所得税减免退抵税管理;
10.内资企业行业利润率的管理及年度预警值的设定;
11.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三)涉外税收管理部门
1.列入总局、省局和市局涉外重点税源企业的季度、半年、年度所得税的管理;
2.涉外企业行业利润率的监控分析及年度预警值的设定;
3.涉外所得税申报信息(包括减免退、抵免、弥补亏损等)的管理;
4.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四)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
1.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管理;
2.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认定的管理;
3.出口退税企业的管理及预警值的设定;
4.根据临时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五)计划统计部门
1.纳税人的预算项目、预算分配比例、行业、征收品目的界定;
2.宏观税负的监控分析;
3.税收弹性系统分析;
4.企业税源分析;
5.税收会计与统计业务的监控分析;
6.税收征管票证的管理;
7.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六)征收管理部门
1.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停复业、非正常户、注销)的管理;
2.税收证明的管理;
3.普通发票领、购、存的管理;
4.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5.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征收情况的管理;
6.基础征管指标(包括“六率”等)的监控管理;
7.根据临时性工作需要进行的监控分析。
(七)数据处理中心
1.负数数据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
2.全面负责制定系统操作规程,保障征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3.负数实现各部门提出的数据业务需求;
4.负责数据质量的考核;
5.负责征管质量的信息发布;
6.系统权限调整维护;
7.负责数据问题的提交处理;
8.负责指导基层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
五、数据管理工作制度
(一)数据质量监控预警制度
综合征管数据监控通过数据处理中心、业务处室、区县局搭建三级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分级监控、归口管理。各级监控人员通过省局下发的数据监控预警系统按日对数据实行逐级监控,业务处室根据监控疑点提出处理意见,区县局出现的错误信息及时处理,数据处理中心依照《数据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对区县局的数据质量进行考核同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考核结果。
(二)征管质量数据通报制度
各业务处室根据业务归口提出本部门的征管质量预警监控数据指标,数据处理中心通过系统提取各类监控数据,并依照指标数据按月对区县局的征管质量进行考核,同时不断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使征管质量的考核更趋于完善科学。
(三)数据信息发布制度
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归口向数据处理中心提交业务需求,数据处理中心通过系统对数据进行整合抽取,定期根据数据内容以各种形式(纸质通报、电子文档等)向各级管理部门发布,以上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各个管理层面提供决策依据。
(四)数据总理府提交反馈制度
征管信息系统数据问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网站、纸质《问题提交表》两种方式进行提交。
区县局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网站进行问题提交,数据处理中心指定专人对问题进行疏理分类,属于前台可解决的问题,在与旭口业务处室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后通过网站发布;属于提交省局后台处理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后提交省局,需由区(县)局通过《问题提交表》形式提交,经归口业务部门审核,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提交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处理。
对于各区(县)局提交的问题原则上24小时内数据处理中心进行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答应及时向问题提交单位说明情况。
数据处理中心将按月对提交的问题以及处理方式进行疏理归类,对共性问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以《数据问题解决方案》的形式进行发布。
(五)部门联席例会制度
数据处理中心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例会制度,建立各部门间的数据管理机制。一是定期召开各部门数据人员业务例会,二是定期召开各级数据处理中心人员业务例会。通过业务例会的方式协调各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进行问题的联合会诊等,以保证各项业务的顺畅运行,基础征管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定岗培训制度
为提高前台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数据应用水平,数据管理培训采取定岗的方式。首先数据处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在市局机关内部进行提高系统操作水平的培训;其次根据征管业务变化情况,对区(县)局数据中心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征管数据管理等相关内容培训,为基层数据管理培养师资力量,从而在区(县)局推行数据操作上岗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