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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小规模纳税人推行网上报税系统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01-25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7]4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总局重新修订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所得税申报也增加了新的内容,需纳税人填报的项目增多,通过电话报税系统进行申报难以满足新的申报表要求。为了适应小规模企业申报纳税的需要,经省局研究决定,加快推行小规模纳税人纳入网上报税的步伐,逐步取消电话报税。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启用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时间。为了使小规模纳税人转换申报方式有一个过渡和适应期,决定将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启用时间推迟到2007年7月征期,届时关闭增值税电话报税功能,所得税(季申报)电话报税功能也将逐步关闭,主管税务机关要提前告知纳税人。

  二、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报税方式。在小规模纳税人启用新的申报表并改为网上报税方式前,主管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讲明由电话报税转为网上报税的必要性和意义,使其认识到使用网上报税的方便和好处,动员其积极使用网上报税系统。没有网上报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网上报税。对于确实不愿使用的,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取消其电子申报资格,告知纳税人持新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三、降低维护价格,减轻小规模纳税人负担。为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报税的负担,促使更多的纳税人积极主动地纳入到网上报税系统中来,经与有关公司协商,决定今年起降低网上报税费用,将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报税系统的年使用维护费在一般纳税人费用的基础上降低一半:即网通CA证书50元/年,系统维护费130元/年,合计180元/年。纯所得税纳税人的网上报税费用比照小规模纳税人收取。

  四、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各市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征管、流转税、所得税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实行电话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都能够正确使用新申报表并顺利过渡到网上报税。各主管税务机关要与当地的龙山公司密切配合,选好培训场地,有计划地做好对纳税人改用网上报税系统的培训及服务工作,并及时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修改维护。

  各市在推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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