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总工会、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
河北省职工技术协会是我省科技性社团组织,多年来,全省各级职工技协带领广大技协会员和职工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动,成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职工技协组织在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新形势下职工技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问题明确以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开展科技服务的资格和范围问题
省、设区市、县(市、区)职工技协,负责本地职工技协系统科技服务活动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按规定组织企事业单位广大劳模、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和技协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对本地区职工技协的科技服务业务、合同、财务等进行管理。
根据《河北省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冀工总字[2001]26号)规定,市以下各级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有偿科技服务活动,须经县以上上级职工技协办公室审批同意。持上级职工技协办公室批复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活动的范围,仍按《河北省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冀工总字[2001]26号)规定,包括为解决企事业生产技术难题进行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展览,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评审、科技成果转让中介服务、新技术推广和其他依靠智力、知识和技术提供服务的领域。
二、科技服务的营业税适用问题
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仍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 规定,免征营业税。
按照
《河北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4]181号) 精神,职工技协有偿科技服务免征营业税不需再履行审核手续。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书面合同,根据隶属关系由各级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有技术合同认定资质的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技术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
三、科技服务的所得税适用问题
职工技协系统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的科技服务活动,享受独立科研单位优惠政策待遇。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家财税[1999]45号) 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规范管理,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的科技服务活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必须签定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统一使用科技部印制的技术合同范本。(2)所签定的技术合同,必须经技术市场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四、科技服务的成本费用问题
职工技协开展有偿科技服务活动的下列费用,列入成本:
1.有偿科技服务项目实施进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能源、备品备件、设备消耗补偿、交通运输、外厂协作、技术测试、图书资料、教学用具等费用。为进行技术转让而支付的技术商品进价成本,包括商品购进原价和从境外购进商品的税金、外汇差价、进口手续费等。
2.实施有偿科技服务项目所需的合同鉴定费、公证费、咨询费、论证费、设计费、中介费等实际消费的直接费用,以及保险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招待费、会务费、劳动保护费、宣传费等为组织管理各项活动所发生的间接费用。
3.从事各项技术转让、开发、咨询、培训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有关人员(含聘用的离退休、科技、管理人员和经企业同意使用的在职职工)劳务报酬费。劳务报酬费提取标准,继续执行《河北省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冀工总字[2001]26号),“按合同额扣除材料费后的30%―40%计算提取,最高不得超过50%”。占用业余时间的,仍执行《关于职工技协活动政策的若干规定》(冀工总生字[1993]11号)。劳务报酬费的发放,应遵循按劳务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并严格履行有关财务手续,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4.职工技协有偿科技服务机构按规定向主管职工技协上交的管理费,各级职工技协组织按《中国职工技术协会章程》和《河北省职工技术协会章程》上交的职工技协团体会费。
五、减免税的使用及税后利润分配问题
对职工技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减免部分税收,是国家对科技社会团体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植与支持。各级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按规定提取的减免税额,列入盈余公积金的一般公积金中,用于职工技协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技协有偿科技服务的收入,在扣除各项成本和税款后,即为项目的税后留利。其税后留利的分配和使用,仍执行《河北省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冀工总字[2001]26号)。
六、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的财务管理问题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各级职工技协,可独立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并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也可委托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签订合同、进行财务核算;非独立法人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由上一级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统一对外签订技术合同、统一进行财务核算。技术合同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属于事业收入,其收入、支出和结余,按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要建立独立的财务帐号,设专人管理财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税政策,遵守财经纪律。要规范财务管理,各项资产和财产均应纳入会计核算,各项支出按活动项目分别进行核算管理,做到一切收支账目清楚、单据合法、手续完备。职工技协科技服务机构的财务收支,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政策意见自2006年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文件与本文件精神相悖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