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目前,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升级后,已实现了税控IC卡报税与清零解锁功能的分离,同时,省局综合服务平台中“一窗式”管理模块已经完成了功能升级,完善了票表税比对功能,实现了与税控IC卡自动清卡功能的衔接,并在部分市进行了测试。为全面贯彻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省局决定自9月份起,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全面启用新的“一窗式”管理模块,具体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9月份征期开始,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全面启用“一窗式清零解锁比对”功能,即报税时不清卡,需要票表税比对成功后导出结果文件,调用“自动清卡”功能进行清卡。具体设置方法详见“三大系统整合及清零解锁升级说明”。
二、从9月份征期开始,正式启用综合服务平台中“一窗式”新管理模块(旧模块停止使用),严格按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 的规定进行操作,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进行票表税自动比对,对逻辑关系比对相符的导出比对结果,自动与防伪税控系统的自动清卡功能衔接。
三、“一窗式”新管理模块按照总局“一窗式”操作规程进行了功能升级,按照岗位设置进行了角色权限分配,完善了票表税比对和报表统计功能,新增了异常处理模块,可记录异常类型,打印《比对异常转办单》。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做好新模块的初始化和操作培训工作。具体设置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四、关于新模块中操作人员角色权限设置
按照“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县级国税机关分别设置“一窗式”管理员、申报征收岗和异常情况处理岗;市级国税机关设置“一窗式”管理员。
五、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票表比对
“一窗式”新管理模块增加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票表比对功能,鉴于目前全省“一机多票”系统正处于陆续推行阶段,所以系统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票表比对结果,仅供参考,相符或不符暂不影响比对结果的导出。因此,对于使用“一机多票”系统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审核此项比对结果,比对不符的转异常处理岗进行异常处理;对于未使用“一机多票”系统的纳税人,忽略此项比对结果。待“一机多票”推行到位后,系统将对此项比对进行重新设置。
六、关于表税比对
由于我省网上扣缴税款系统采取批量方式每天进行扣款,纳税人申报成功至扣款信息返回存在一天的时间差。因此,为确保表税比对的正常进行,要求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收到扣款成功信息后,方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申报事宜。对于征期最后一天申报的纳税人,暂不考核表税比对结果。目前表税比对的结果仅供参考,暂不作为导出比对结果的必要条件。
七、关于比对异常情况处理
“一窗式”新管理模块增加了比对异常情况处理功能,异常情况处理岗人员要按照《“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录入异常类型、解锁状态和转办情况,对需解锁的情况,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手工清卡”功能,正确选择异常类型后,进行清卡解锁处理;对需转办的,可打印《比对异常转办单》(可转换为EXCEL电子文档进行保存),移交复核岗位进行处理。
八、关于报表统计
申报期结束后,“一窗式”新管理模块自动生成相关报表,复核岗位可统计打印《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和《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同时,可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清卡历史记录查询”菜单,查询统计清卡记录情况。要将两个系统票表比对成功、异常清卡等信息进行核对,其中异常清卡记录中异常类型“2”、“3”的纳税人记录要与签署“解除异常,同意对税控IC卡解锁”意见的《比对异常转办单》相对应。
九、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票表比对
“一窗式”新管理模块可导入稽核相符发票信息,实现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票表比对,由于系统中无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发票信息,因此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存在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发票信息情况时,系统将显示比对不符,需辅以手工审核进行核对。
另外,由于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类型提取相应发抵扣发票信息,对于正式一般纳税人只提取申报期内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申报抵扣的四小票信息,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只提取上期稽核相符的发票信息,对于由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第一个月,如抵扣信息存在上期稽核相符的发票信息时,系统将显示比对不符,需辅以手工审核进行核对。
十、关于手工申报纳税人的“一窗式”比对
对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手工申报的纳税人,仍通过综合征管软件进行票表比对工作或进行人工审核。由于我省未实现三大系统的整合,综合征管软件无法与防伪税控系统衔接,实现自动清卡,因此,对于此类纳税人票表税比对成功后,对其税控IC卡统一采用手工清卡方式,异常类型选择“1”。
由于新模块此次升级变动较大,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各市在使用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