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7-02-24 文件号: 冀国税外发[1997]9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
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
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中,各市要切实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亏损
情况的调查,写出有情况、有事例、有分析的报告。
二、对企业与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在企业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要求
其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为做好反避税
工作打好基础。
三、省局将在每年7月份召开上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年审会,对各市汇算清缴情况
进行交流、会审、评比。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从1997年起,各地汇算清缴情况的统计将统
一采用新的报表,并由手工报表改为计算机报表。在总局举办培训班后,省局将组织
培训,望各市确定专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表数据软盘、亏损情况调查报告,于6月底前一并上
报省局。
附: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统计表(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