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函[2005]4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我市有100户企业被安排通过网上认证抵扣联发票,分别涉及长安、高新、藁城、晋州、灵寿、鹿泉、平山、桥东、桥西、辛集、新华、裕华等12个单位(详见附表)。主管税务机关应配合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技服人员完成网上认证企业端软件升级和培训工作,同时要做好认证后数据核对工作,对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和“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发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
石家庄市网上认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