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0]793号)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承接河北省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资格的函》、《河北省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变更的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我省的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变更为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原河北航天金穗技术有限公司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资格终止。省局已与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签定了《河北省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服务协议书》,原以河北航天金穗技术有限公司名义与防伪税控系统用户签订的所有《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及其承诺和承担的服务事项全部由河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承接,并由该公司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用户。
为保证我省防伪税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河北省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服务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单位变更以后,各市局可在河北省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技术服务协议书》的范围内,签定本地的技术服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