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以下简称“一机多票”)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一机多票”推行计划
按照总局部署,“一机多票”推行工作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在今年年底前,各省级单位先推行一个地级市。我省确定承德市为试点单位。承德市从10月份开始对除商业零售企业以外的所有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金税卡进行加载和开票软件升级,实现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多种普通发票,此项工作年底前结束。全省“一机多票”的推广工作,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完成。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工作职责分工
各级信息中心和流转税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防伪税控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和企业端开票金税卡加载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中心负责税务端网络版软件、客户端应用软件升级和利用防伪税控企业发行系统对企业开票金税卡进行重新发行工作;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防伪税控税务网络版数据库升级、认报金税卡加载和企业端开具金税卡加载及开票软件的升级工作。
三、推行“一机多票”金税卡加载工作安排
各级信息中心和流转税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和企业端开票金税卡加载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要按照统一部署,先行做好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加载和防伪税控网络版升级工作。承德市要提前做好企业端开票金税卡加载、开票软件升级等项准备工作。
(一)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加载准备。9月份征收期结束后,各市要按照全省加载时间表,合理安排拆卸、上交认报金税卡时间。区县局对需加载的认报金税卡逐卡做好标记,以区县局为单位单独包装(包装袋要注明金税卡登记信息),按要求填制《区县级税务机关上交报税认证金税卡明细表》(附件1)和《市级税务机关上交报税认证金税卡信息登记表》(附件2),在认报金税卡加载时,提交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加载人员。
(二)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加载时间安排。为压缩加载时间,省局决定设立廊坊、沧州和石家庄三个加载点,加载时间定于9月13―17日。具体安排:9月13日,廊坊加载点对张家口、唐山、承德、秦皇岛和廊坊五市进行加载;9月15―17日,石家庄加载点对邯郸、邢台、石家庄三市进行加载,沧州加载点对保定、衡水、沧州三市进行加载,两个加载点加载工作同时进行。
(三)各市税务端认报金税卡加载后,应在第二个工作日重新安装在原计算机内。金税卡在拆装、运输途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四、推行“一机多票”的工作要求
(一)推行“一机多票”是总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监控一般纳税人税基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系统内外的宣传、培训和升级各环节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确保“一机多票”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对“一机多票”推行过程中的每项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及纳税人事项的要及时告知,并对社会各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机多票”推行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