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数据并库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3-17 文件号: 石国税发[2005]52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并库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我局《〈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数据并库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几点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CTAIS数据库并入省局数据库工作,既是全省信息数据大集中的需要,又是整合我市征管基础数据,确保数据质量,规范基层操作的过程,意义重大。各单位在贯彻实施方案中要保持统一性、整体性、协调性,讲求实效,重点把问题查找准确、全面。
二、并库实现后,一些业务流程将发生变化,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抓好培训,搞好业务衔接工作,使CTAIS运行不受影响。
三、各单位清理出需上报解决的问题,以县(市)、区局为单位通过市局局域网和传真形式报送(ftp地址:征管处/CTAIS并库;传真电话:6696344)。
四、对特殊业务需求,各单位也要以问题提交形式上报,由市局统一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