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搞好基层规范化建设,根据CTAIS运行后的工作实际和税收“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要求,对基层税收征管资料管理规范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
税收征管资料坚持分户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员为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管理责任人。税收征管资料在国税系统内实行共享。
二、税收征管资料的保管
纳税人各种基础资料按税收“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传递,由税源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按户装订,长期保管。
纳税人动态资料按税收“一站式”服务工作规范传递,税源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按户保管;年度终了,按税收年度进行装订,交县(市)区局档案室按规定保管,并填写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纳税人注销后,税收管理员在一个月内将基础资料交县(市)区局档案室保管,交接时专管员与档案室填写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各区县(市)局要对档案盒进行统一,一般纳税人的基础资料和当年度的动态资料要分盒保管。往年的动态资料要用统一封面装订。
三、税收征管资料的内容
(一)纳税人税收征管基础资料包括的内容
1.开业登记资料类:
(1)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个体定期定额纳税人月(季)份营业情况典型调查表;
(7)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9)其它资料。
2.税务认定类: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
(2)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
(3)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
(4)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申请表;
(5)年(季度)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
(6)其他税务认定类文书。
3.发票类:
(1)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
(3)改变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量申请审批表;
(4)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表。
4.税务登记变更类:
(1)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表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审批类: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资格审批表;
(2)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
(3)停业申请审批表;
(4)复业申请审批表;
(5)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依据申请减免内容;
(6)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7)代(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
(8)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审批表;
(9)带抵扣功能的普通发票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
(10)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11)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适用于小规模、个体纳税人);
(12)其它申请审批表。
6.备案类:
(1)残疾人员名册(最新);
(2)安置的残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最新);
(3)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财务、会计核算软件;
(4)银行帐号开户证明;
(5)其它税务机关要求备案的资料。
7.有关税务处理、税务处罚、听证等涉税文书资料。
8.稽查(检查)报告或结论。
9.出口退税类文书: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3)《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出具的企业开立的退税帐户证明》;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税收征管动态资料内容
1.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企业财务报表;
3.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返还审批表;
4.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5.企业电子报税资料;
6.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清单;
7.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8.海关完税证抵扣清单;
9.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10.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11.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12.收购发票开具清单;
通用缴款书第6联;
13.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14.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调查报告、纳税人附送资料);
1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稽查档案按《稽查档案管理办法》管理。日常检查资料按《日常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四、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明确传递手续,明确交接手续,明确装订顺序,制定查阅制度和可行的考核办法,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落实。
附:①个体双定户税收征管基础资料清单
②企业税收征管基础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