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1-04    文件号: 冀地税发[2005]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05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逐项进行分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05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地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突出一个中心,抓住一个关键,实现四个上水平”的基本工作格局,以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为突破口,规范执法、强化征管、优化服务,全面提高班子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推进“二次创业”,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支持全省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是全年工作的主线。各级地税机关要紧紧把握这条主线,在认真总结2004年“管理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动地税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确保完成全年税费征收任务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做好组织收入工作。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任务为248亿元,比2004年增长10%。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千方百计加强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
(二)加强重点税源监控,进一步提高收入分析水平。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税源监控体系,强化对重点纳税大户、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的监控,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资源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项税种年纳税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省局监控范围。各市、县(市、区)局也要不断扩大自己的监控范围,对重点建设项目要落实责任人,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继续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使用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比对软件,定期比对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定期交换纳税人登记数据、货运发票数据、城建税税基的“三税”数据、有关税收收入数据,加强税源管理。巩固税基,把握税源,防止和制止一些企业借改制、合资、先注销工商登记再重新注册等方式“改换门庭”,脱离地税监管。认真做好收入分析和收入预测,不断提高收入分析、预测水平,准确把握收入动态。
(三)继续分行业、分税种加强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在行业管理方面,重点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采掘业等薄弱环节的征收管理,挖掘增收潜力,使这些行业税收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在分税种管理上,营业税:进一步巩固交通运输业征收管理,抓好交通运输业管理办法的落实,促进交通运输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重点加强建筑业管理,落实总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实现大幅增收;抓好旅游业、装饰修缮业、广告业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继续巩固房地产业征收管理,并重点抓好建筑安装业、小型采掘业的所得税征管,实行定率征收为主、核定征收为辅,凡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要全部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深入贯彻总局“四一三”工作思路,重点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稳步推进全员全额管理;加强对“双高”人员的管理,建立高收入个人纳税档案,并积极研究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城建税:加强国税、地税部门协作,落实好《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办法》,各地要制定具体代征办法和信息传递程序,建立城建税与“三税”对比分析制度,逐步实现城建税与“三税”同步增长。加强印花税、资源税管理,重点抓好《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资源税管理证明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车船税代征办法,扭转车船税徘徊不前的局面。认真落实各项涉外税收政策,重点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反避税工作,推广涉外税务审计软件,规范涉外税务审计工作。
(四)加强税款征收入库管理,不断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切实加强税款入库的日常监督,保证税款按规定级次和税种及时、足额入库,防止惜收、虚收和空转。加强税收票证日常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加强欠税管理,开展欠税情况调查,建立欠税档案,实现欠税分类核算和管理。发现不申报、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及时到纳税户实地调查。认真落实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加大欠税清缴力度,逐步减少欠税余额。
(五)继续加大社保费征管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保费各项征管制度,规范缴费登记、缓缴审批、重点费源监控、分类管理等工作。与劳动部门加强协作,努力扩大社保费覆盖面,重点做好卫生、文教等事业单位的参保扩面工作。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巩固、完善和扩大“征缴一体化”的成果,力争有更多的县(市、区)实现“征缴一体化”。
二、加强征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六)全面落实《业务工作规程》,夯实征管工作基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税收工作新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程》,并认真抓好修改后《规程》的培训和落实,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基层征、管、查各岗位职责,完善岗责体系,规范业务流程。下半年组织开展全省《规程》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征管资料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实行“一户式”管理,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税源档案库。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积极探索纳税评估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制度,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横向、纵向比较,查找漏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巩固征管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重点解决征、管、查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资料传递要及时,信息要共享;进一步规范市、县(市、区)局稽查局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稽查体制。
(七)完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组)制度。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组)制度,实行税收管理员(组)责任制,抓好户籍管理、纳税辅导、纳税评估、催报催缴、日常检查、定额核定等工作,对纳税人涉嫌偷逃税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不断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组)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管理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通过内部执法检查或财政、审计等渠道发现税收管理员(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重大漏征漏管,或减、免、抵、退税款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税款流失、发生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管理员(组)的责任。实行税收管理员(组)定期轮岗制度,防止违规、违纪等不廉洁行为发生。
(八)加强发票管理,充分发挥以票管税作用。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发票管理软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逐步在全省交通运输、饮食、娱乐、服务等行业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并与开展发票“双奖”活动结合起来,逐步做到核实征收。组织开展全省发票大检查,重点对发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货运发票的代开和企业自开情况、新版发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大打击假发票的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查处使用假发票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大力整顿税收秩序。组织开展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采矿业、建材业和个人所得税等专项检查。加强涉税举报案件管理,落实举报奖励。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税行为。不断增强执法刚性,进一步加大税款入库力度和处罚力度,努力提高查补比例。研究制定稽查选案办法,建立科学的选案制度,避免查人情案、关系案。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加大“上查下”力度,促进基层单位不断提高稽查执法质量。积极探索稽查案件“首查责任制”,对于已检查的纳税户,经上级稽查、审计等部门又查出重大问题的,要追究首查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十)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意识。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编写《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税》培训教材并抓好培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并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管理。
(十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着力完善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在定岗定责、健全岗责体系、强化执法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上下功夫,并积极探索人机结合的评议考核办法,做好人机结合评议考核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各县级局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执法考核,各市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执法考核抽查,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十二)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和大案审理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组织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检查的新方法。贯彻实施总局新修订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以提升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三)做好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程度。做好“征管应用系统2005版”的推广应用工作,并根据修改后的《规程》,启动征管应用系统的升级工作。综合查询、税源管理、发票管理、稽查、系统财务、个人所得税等软件年内上线运行,同时加快执法考核软件的开发步伐。继续做好公文处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在外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重点完善河北地税外网网站,逐步启动网上办税、网上查询等功能;建立对外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同其他部门、单位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十四)发挥数据集中处理的优势,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着力提高现有设备、软件、信息的共享程度。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严肃数据录入,确保原始数据录入准确无误,杜绝垃圾数据。年内对数据录入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充分发挥省、市两级数据处理中心的作用,定期对收入进度、收入异常变化、管理中的漏洞和疑点进行分析、比对,不断提高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税收工作服务。
(十五)加强网络运行监控和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进一步优化网络流量管理,加强网络运行监控,制定并实施全省统一的网络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各种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正常运行。
五、优化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支持全省经济发展
(十六)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和利用优惠政策。同时,坚持依法减免税,加强减免税管理,上半年研究出台全系统建立“减免税审批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办法,实行承办人员终身负责制,下半年在全系统推行。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熟悉政策、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十七)不断规范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纳税服务实施办法》,统一规范征、管、查各环节纳税服务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以及文明礼貌行为准则等各种制度规范,完善公开办税制度。大力推进申报纳税方式多元化,继续推广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双定户”委托银行代缴面达到60%以上;开展网上报税试点,逐步使重点税源户实现网上报税,提高办税效率。继续抓好廊坊市局“12366”试点工作,不断完善“12366”服务功能。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共同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积极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试点工作,省局重点抓好张家口市的试点,探索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路子。加强税法宣传,搞好纳税辅导,认真开展第十四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对涉税大案要案要进行曝光;结合“四五”普法验收,大力普及税法知识。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十八)着力加强省、市两级地税机关建设。围绕机关工作上水平的“七项基本要求”,在完善“五种规范”、健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程序办事。以公文处理为龙头,进一步拓宽办公自动化领域,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系统上下步调一致、政令畅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基层、为纳税人做好服务。
(十九)继续推进基层规范化管理。结合基层征管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完善《基层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到年底所有县(市、区)局按照《基层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的要求达标。进一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
(二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高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减少支出的随意性。推广系统财务软件,加强对各级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推广使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一)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着力提高各级班子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团结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各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和机制,重点抓好“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局关于干部交流、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管理、竞争上岗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二十二)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创新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途径和方法,推广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大力实施“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认真做好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建立地税系统人才库,切实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省局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千名业务骨干的培训,市局重点抓好基层股所长和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系统网络资源,开设网络课堂,抓好在岗学习,鼓励广大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
(二十三)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上半年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各市、县(市、区)局要积极参加地方党委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解决职工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十四)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送钱要钱、跑官要官等违纪问题的意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以税谋私、贪污受贿、截留或挪用税(公)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失职渎职以及领导干部送钱要钱、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年度案件自查率达到65%以上,结案率达到85%以上;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收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取得好成绩。加强“两权”监督,搞好内部审计,省局重点解剖一个县(市、区)局,各市局自行选择一个下属单位进行重点解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执法监察,搞好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十五)切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和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指导基层工作。加强对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调研等工作的协调,年初做好统一计划,减轻基层负担。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力度,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把创新作为推动全年工作的有效措施,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寻求突破。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六)研究制定地税发展“十一五”规划。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十一五”期间地税发展蓝图,引领地税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