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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向牛玉儒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1-05    文件号: 冀地税函[2005]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关于开展向牛玉儒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国税函[2004]13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认真学习牛玉儒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加压力、负重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学习他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工作作风,把牛玉儒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向牛玉儒同志学习,以牛玉儒同志为榜样,增强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三、要把学习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全系统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真心诚意地为老百姓办实事、解民忧,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开展向牛玉儒同志学习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二次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市局把开展向牛玉儒同志学习活动的情况于5月底前书面反馈省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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