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继续抓好“一站式”工作流程的落实工作
“一站式”工作流程规范的不仅是纳税服务,更为关键的是,它对征管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了从窗口受理到调查核批,再到后续管理的全过程,对全面提高征管工作质量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是全面加强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落实,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各环节工作衔接顺畅,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工作
税源管理是税务部门的核心工作,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要求,认真抓好税源管理工作。
(一)全面落实专管员责任制,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市局正在裕华区国税局、鹿泉市国税局进行税源精细化管理试点,拟于2005年一季度在全市推开。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落实专管员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研究探索等级管理员制度,并充分运用巡查巡访纳税评估等手段,切实做到对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细化管理。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本地特点,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特点、企业性质等条件,研究探索分类管理办法,逐步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
(三)做好涉税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取消了一部分涉税审批事项。尤其是石家庄市推行“一站式”服务之后,涉税事项的审批环节减少了,工作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的职能增强了,后续管理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它直接关系着涉税事项的审批和执行效果,关系着“一站式”工作流程的运行成效。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后续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对市局尚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各单位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防止出现新的管理漏洞。
征管工作是基层税务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工作环节。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从大征管的角度,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地在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时有何问题和好的做法,请及时向市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