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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饮食等行业推广使用有奖定额发票的实施意见
颁布日期:2004-12-12    文件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为进一步加强饮食等行业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用假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饮食、旅馆、娱乐及其它服务行业推广使用“河北省石家庄市定额发票”(以下简称“有奖定额发票”)。
一、有奖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凡我市范围内饮食业、娱乐业(指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夜总会、酒吧、网吧等)、旅店业和其它服务业(指沐浴、理发、美容、美发、洗染、照像、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均为有奖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二、有奖定额发票实施时间
有奖定额发票自2004年12月12日起启用,原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三、有奖定额发票的种类、防伪技术
(一)有奖定额发票种类:有奖定额发票分为两种:一种为县(市)、矿区纳税人使用,票面底色为浅蓝色;一种为市区内纳税人使用,票面底色为浅粉色。两种发票除适用范围、票面底色有区别外,票面规格、版面设计、防伪形式相同。票面金额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9种。
(二)有奖定额发票的防伪技术:有奖定额发票采用密码防伪、数字喷墨防伪、二维码防伪等先进技术印制。
四、有奖定额发票的中奖形式、奖项设置
(一)有奖定额发票分为“刮开式”即开即兑中奖、“二次抽奖”中奖、举报奖励等三种中奖形式。
1.“刮开式”即开即兑中奖,是指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刮开奖区显示“中*等奖”或“谢谢索票”等字样,确认是否中奖。
2.“二次抽奖”,是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语音电话、短信等方式查询登记取得抽奖资格后,经随机抽取,确认是否中奖。
3.举报奖励,是指举报人通过电话举报、上门举报、信函、数据电文举报等方式,对存在发票违法违规嫌疑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举报,地税机关在查实结案后给予举报人奖励。
(二)有奖定额发票奖项设置:
1.“刮开式”奖项设置:共设奖1063030个。其中:一等奖30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000个,奖金各50元;三等奖1060000个,奖金各5元。
2.“二次抽奖”奖项设置:年预计投入资金40万元,共设奖272名。每年举办四期,每期10万元。每期设奖68名,其中:特等奖1名,奖金2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四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五等奖46名,奖金各500元。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拟定于每季度的首月月初18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石家庄市电视台公开抽奖。首次抽奖时间拟定于2005年4月18日。
3.举报奖励:
对举报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转借发票、以其它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的,经税务机关查实,给予举报人一次100元奖励。
对举报开具假发票的,经税务机关查实,给予举报者一次300元奖励。
对举报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给予举报人一次500元奖励。
五、有奖定额发票兑奖管理
(一)“刮开式”即开即兑奖金的兑付:一等奖由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兑付,中奖者持未撕兑奖联的中奖发票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二等奖、三等奖在消费地兑奖,奖金由发票开具者垫付,经营者与主管税务机关结算。
(二)“二次抽奖”奖金由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兑付。中奖者持发票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
(三)有奖定额发票“二次抽奖”中奖信息将在本市新闻媒体及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在互联网上设置的发票查询网站http://sjzds.inhe.net)公布,方便消费者查询。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语音电话(0311―7931888)、编辑短信“CX空格8位发票顺序码8位发票密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2002888,联通用户发送到8005888,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6666888)进行查询。
(四)取得“刮开式”中奖发票的消费者,应自中奖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兑奖;取得“二次抽奖”中奖发票的消费者,应在公布中奖信息之日起30日内兑奖,逾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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