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6-03-29 文件号: 冀国税外发[1996]2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6]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税收管理,结合汇算清缴,今年对所有三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外商投
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要求每个企业在报送所得税有关纳税资料(包括关联企业申报
表)的同时,都要填报“外商投资、经营情况调查表”(见附表),由各市、地汇总
后,与汇算缴报表,总结一同上报。
二、6月15日前,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总表”
和书面总结同时报送省局。总结中应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汇算清缴宣传和辅
导咨询情况、企业盈亏情况分析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