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8月货物运输发票采集接收及比对情况的通报》(国税发明电[2004]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8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接收及稽核情况的通报》(国税发明电[2004]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8月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及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国税发明电[2004]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8月废旧物资发票采集接收及稽核比对情况的通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对我省货物运输等四种发票信息采集接收及比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采集接收及比对情况
(一)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
8月份全省共采集发票37736份,其中公路、内河货运发票36586份,其他需要抵扣的运输发票共计1150份。
导入数据库的公路、内河货运发票为36017份,导入率为98.44%,与上月相比提高0.2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导入率(99.5%)1.06个百分点。
参与比对发票36017份,涉及金额18.43亿元,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18.32亿元,抵扣税额1.28亿元;其中本地票27559份,涉及金额12.94亿元,异地票8458份,涉及金额5.49亿元。
比对相符发票2631份,比例为7.1%,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17.75%)10.65个百分点;比对不符1639份,比例为4.6%,低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9.61%)5个百分点;缺联票32072份,重号发票699份,本期滞留票21757份。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联(第一联)
8月份全省共采集抵扣联1482份,导入数据库1474份,导入率为99.46%,与上月相比下降0.5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导入率(99.79%)0.33个百分点。
8月份全省与第四联(即海关总署提供的缴款书数据)比对的抵扣联共1474份,比对相符434份,比例为29.42%,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38.24%)8.82个百分点;比对不符13份,比例为0.87%,低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2.35%)1.48个百分点;缺联票0.27万份,重号发票6份,本期滞留票0.05万份。
8月份全省与第五联(即计统部门采集的缴款书数据)比对的抵扣联共1474份,比对相符141万份,比例为9.59%,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19.5%)9.9个百分点;比对不符17份,比例为1.13%,低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1.38%)0.25个百分点;缺联票0.2万份,重号发票4份,本期滞留票0.05万份。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月份全省共采集销项发票19756份,导入数据库19755份,导入率为99.99%,与上月相比降低0.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导入率(99.42%)0.57个百分点。导入发票涉及金额8.12亿元。
全省共采集抵扣联15714份,导入数据库15677份,导入率为99.76%,与上月相比降低0.2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导入率(99.19%)0.57个百分点。导入发票涉及金额6.81亿元。
全省参与比对销项发票19755份,比对相符1万份,比例为79.36%,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81.54%)2.18个百分点;比对不符0.25万份,比例为19.65%,高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17.32%)2.33个百分点;重点发票0.01万份,本期滞留票1.9万份。
全省参与比对抵扣联共1.57万份,比对相符1.02万份,比例为64.15%,高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63.68%)0.47个百分点;比对不符0.25万份,比例为15.65%,高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13.53%)2.12个百分点;缺联票0.31万份,重号发票0.01万份,本期滞留票0.17万份。
(四)废旧物资发票
8月份全省共采集销项发票30824份,导入数据库30817份,导入率为99.98%,与上月相比提高0.05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导入率(99.98%)持平。导入发票涉及金额23.24亿元。
共采集抵扣联33128份,导入数据库存33124份,导入率为99.99%,与上月导入率持平,高于全国平均导入率(99.88%)0.11个百分点。导入发票涉及金额24.58亿元。
全省参与比对的销项发票30817份,比对相符0.53万份,比例为42.26%,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64.5%)22.24个百分点;比对不符0.27万份,比例为21.82%,高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17.64%)4.18个百分点;重号发票0.45万份,本期滞留票10.14万份。
全省参与比对的抵扣发票3.31万份,比对相符0.51万份,比例为15.09%,低于全国平均比对相符率(28.99%)13.9个百分点;比对不符0.24万份,比例为6.99%,低于全国平均比对不符率(7.93%)0.94个百分点;缺联票2.11万份,重号发票0.54万份,本期滞留票1.9万份。
二、数据采集、接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
569份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分为五类,情况如下;
1、错误显示“抵扣联主管地税机关代码无法识别”,涉及34份发票。
原因是未录入主管地税机关代码,或录入内容犯错误。
2、错误显示“发票种类错误”,涉及146份发票。
原因是未录入发票种类项,或录入系统要求以外的内容。发票种类应为“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海洋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联运”,不能填写其他内容或空(新版本软件已增加了此项内容校验)。
3、错误显示“开票日期不可识别”,涉及3份发票。
原因是开票日期项录入错误,年份错录为“0200”。涉及接收单位是石家庄栾城县(1份),廊坊开发区(2份)。
4、错误显示“金额错误或超过3个月抵扣期”,涉及215份发票。
原因是录入的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超过120天。
5、错误显示“上报单位税务机关代码无法识别”,涉及170份发票,涉及接收单位是廊坊广阳区。
原因是接收单位汇总软件中税务机关代码录入为13100205,正确应为113100205。
错误信息文件为YSFPDKL200407 1130000 HZ.ERR。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联(第一联)
8份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显示“金额错误或超过3个月抵扣期”,原因是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超过120天。涉及接收机关是唐山丰润区(1份),张家口桥西区(5份),衡水枣强县(1份),石家庄辛集市(1份)。
错误信息文件为HGWSPZ200407 1130000 HZ.ERR。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份销项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显示“开票日期不可识别”,原因是开票日期录入为“0200-07-06”。涉及代开单位是石家庄赵县。
37份抵扣联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显示“超过3个月抵扣期”,原因是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超过120天。
错误信息文件为DKZZSZYFPCGL200407 1130000 HZ.ERR和DKZZSZYFPDKL200407 1130000 HZ.ERR。
(四)废旧物资发票
7份销项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显示“购货方纳税人类别错误”,涉及接收机关是唐山玉田县。原因是购货方纳税人类别项录入内容为0,此项内容只可录入1或2,1代表一般纳税人,2代表非一般纳税人。
4份抵扣发票因为录入错误无法导入稽核系统,错误显示“超过3个月抵扣期”,原因是开票日期距离申报日期超过120天。涉及接收单位是唐山玉田县(1份),保定满城县(3份)。
错误信息文件为FJWZFPCGL200407 1130000 HZ.ERR和FJWZFPDKL200407 1130000 HZ.ERR。
以上错误的出现初步分析原因为:一是纳税人采集发票信息时录入错误,同时纳税人端采集软件没有及时更新至最新版本;二是主管税务机关未对纳税人数据文件进行检查,直接接收数据,或虽然检查有错误,未更正直接接收。
以上错误信息文件已通过FTP下发各地,各地可转换为EXCEL文件,进行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8月份货物运输发票等四种发票信息采集接收比对总体情况看,我省数据导入率和比对相符率偏低,采集质量有待于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货物运输发票等信息采集比对的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等四种抵扣发票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总局国税发[2003]121号、国税函[2004]128号、国税发[2004]68号和国税发明电[2004]1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四种抵扣发票的清单管理和数据采集接收汇总工作。
(二)各地要及时下载并认真分析总局每月下发的结果数据,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数据录入和导入错误,力争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全面提高数据采集接收和比对质量。
总局已将“四小发票”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及操作说明发布在技术支持网站上,各地要及时下载安装使用。
(三)各地要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责任心。对于纳税人报送的发票清单要严格审核,尤其是开票日期,对超期抵扣发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对于报送的发票清单数据,必须通过检查软件认真检查,不合格数据不得进入汇总系统。
(四)各地要密切关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和省局网站,及时做好软件升级工作,既要更新税务端的检查、汇总软件,又要协助纳税人做好纳税人端采集软件的升级工作。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通用数据采集软件,版本为2.0,更新日期为2004年7月7日;税务端的通用检查、汇总软件,版本为1.1,更新日期为2004年7月1日。
(五)各地要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和培训,提高其录入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