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日,省审计厅对我局2003年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省局财务管理和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票据使用
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进行规范,任何处室不得通过非正规渠道领购收费票据,尤其是不得向下级单位索要票据,要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2001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意见》(冀财[2001]182号)精神,对出版发行各类刊物、书籍等直接同出版社核算;非正式出版的刊物、书籍及其他有关事项,按省局的相关办法执行,统一纳入财务管理,不得坐支、挪用。
河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各市所收款项上交后,由河北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统一和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结算。
二、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税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另一方面,凡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及时、足额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
三、勤俭节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在公务接待方面,继续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避免奢侈流费。特别是要认真执行省局《关于机关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所有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在机关餐厅安排。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同时,要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有效落实。各单位按要求须由政府采购部门购买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要提出具体采购要求,通过省政府采购办集中购置。特别是书刊资料等印刷品,务必在定点厂印制。总之,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部门预算,坚决杜绝随意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