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2004-07-26 文件号: 冀地税函[2004]16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申请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石地税发〔2004〕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实际财务核算情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精神,同意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所属19个非法人分公司,以总公司即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分公司必须按规定接受所在地地税机关的监督管理。
附件: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分公司名单
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分公司名单
名 称 地 址
磁县分公司 磁县友谊南大街9号
馆陶分公司 馆陶县工业小区东一路
邢台分公司 邢台市煤建路2号
唐山分公司 唐山市路南区南陈庄土产库
元氏分公司 元氏县城车站东路36号
石家庄开发区分公司 良村开发区创业路13号
定州分公司 定州市火车站东生产公司院内
保定分公司 保定市利民路61号
张家口分公司 张家口市桥西区印台沟14号
承德分公司 承德市车站路248号
滦县分公司 滦县农资大市场C区1号
沧州分公司 沧州市北环东路10号
南皮分公司 泊头市104国道路东
河间分公司 河间市新华南路13号
衡水分公司 河北衡水市庆丰路1号
深州分公司 深州市永平大街40号
枣强分公司 枣强县建设北路27号
霸州分公司 霸州市开发区朝阳路8号
藁城分公司 藁城市西城街中段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