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石家庄奥森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在“十五”期间享受三线搬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5-10 文件号: 冀财税[2004]2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加入收藏夹】
石家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石家庄奥森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在“十五”期间享受三线搬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函》(财税函[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石家庄奥森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在“十五”期间享受三线搬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