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5-11 文件号: 冀财税[2004]2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4]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